为保护在高压线路和设备上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需采取的安全组织措施有: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和工作间断、转移与终结制度。
1)工作票制度
工作票是准许在电气设备或线路上工作的书面命令。它有以下的特点:
(1)根据工作性质、工作范围的不同,工作票可分为第一种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
(2)工作票具有有效期,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
(3)紧急事故处理可不填写工作票,但应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
(4)按规程规定,一些工作可以采用口头或电话命令,但是需要进行清晰的记录。
2)工作许可制度
工作许可是指在进行电气工作之前,必须完成的许可手续。具体要求有:
(1)工作许可人需认真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2)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亲自检查安全措施,以手触试,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
(3) 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
(4) 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
(5) 许可人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
3)工作监护制度
工作监护制度用以保证正确的操作,避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其内容为:
(1)监护人(工作负责人)需向工作人员交代现场安全措施。
2)监护人始终在现场。
(3)在容易出现事故的地方,应当增设专责监护人。
(4)及时纠正工作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要求的行为。
4)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1)工作间断分为日内间断和日间间断两种。前者,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安全措施保留,工作票交由工作负责人保存。继续工作时,不需要经过工作许可人的同意;后者,在收工时,需清扫现场,开放已经封闭的通道。次日开工时,需经工作许可人的同意,领回工作票。同时,工作负责人要重新检查安全措施。
(2)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全部安全措施由值班员在开工前一次完成,不需再办理转移手续,但工作负责人需向工作人员重新交代现场安全措施。
(3)工作终结后,需要进行以下工作:
(a)清理现场,工作负责人要做细致地检查,向值班人员讲清检修项目,发现的问题、试验结果、存在的问题等。并与值班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终结时间,并签名。
(b)只有在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作结束,拆除所有接地线、临时遮栏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挡,并得到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的命今后,方可合闸送电。
安全用电管理的技术措施
包括在全部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或线路上采取必要的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等安全措施。
(1)停电必须把各方面的安全断开,禁止在经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工作人员正常活动和工作时,与带电设备之间应保持的安全距离见本站相关介绍。
(2)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分别进行各相验电。
(3)装设接地线时必须由两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接地线时与此顺序相反:
(4)悬挂标示牌、设遮栏。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操作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